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建筑企业查帐征收)
核定征收还是查帐征收好
1、核定征收是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那么税务机关就会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核定的方式有2种:一是直接核定所得税额;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
2、法律分析: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对财务要求不同。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要求高,须建立会计账簿。核定征收对财务要求低,没财务人员,不做账也可以。优点不同。查账征收的优点是可通过收入和成本的比率调节,计算确定缴纳的税额,可把握企业发展方向。
3、从征收原则上看,查账征收强调了公平原则,因为它将税收负担与企业的实际盈利挂钩,确保了税务征收的合理性。而核定征收简化了征税流程,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难度,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公平性。总体而言,选择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主要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以及税务机关的审核能力。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1、清包工与甲供材是装修过程中常见的两种模式,它们在施工方式、责任分配、以及对材料的控制上有显著区别。清包工模式下,装修业主负责所有材料的购买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辅材、家具等。在此模式中,业主需具备一定的装修知识与经验,以确保材料品质、价格以及施工质量。
2、综上所述,清包工与甲供材都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成本而采取的不同策略。清包工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和工期控制,不涉及材料采购;而甲供材则是甲方为了掌控材料质量和成本而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材料的方式。
3、清包工和甲供材的区别税务机关是这样划分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4、材料质量,工程计价不同。材料质量。清包工的材料都是由用户提供的。质量与清包工无太大关系,业主掌握主动权,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监督控制之下。甲供材,质量与施工单位无太大关系,但是施工单位有检查的义务。工程计价。预算时甲供材需要进入综合单价。
地税局是如何对核定征收建筑企业进行管理的
征管方式好应城地税局规定对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采取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率的办法。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相结合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而建筑安装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和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在开具发票时预征所得税,并按规定结算。
实行核定征收的建筑业纳税人,其应税所得率按《河北省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冀地税发〔2004〕84号)规定的5~15%执行。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 8% ~20%。各省规定不一样,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 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2号)第四条的规定,核定 应税所得率为8%。
核定征收率方式征收;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方式征收;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这三种核定征收方式是由当地税局来规定企业适用哪种,而具体的征收税率是由当地核定征收办法规定。
工程结束了,但工程合同造价超了,拿补充协议去税局交印花税和企业所得...
1、严格来说,印花税是按合同金额征收的,即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时,按合同所载金额,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也就是说,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如果超出原合同金额,如果未补签合同,是不需要补缴印花税的。
2、如果企业属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签订合同时并未缴纳印花税,那么可以在结算时添加一个补充协议,将合同所载金额改为实际结算金额,则可以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印花税。
3、要交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个人认为,如施工合同有变更,按承包金额的千分之零点几进行计算,多退少补。
5、补充协议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你所指的补充协议属于”属于合同效力的协议”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计征范围。
6、财产租赁合同均应该缴纳印花税,具体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按千分之一贴花。如果合同有变更,则按合同金额增加的部分补充贴花。你补充协议不涉及租金,在合同金额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贴花的。
发布时间: 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