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专家人数(建筑行业专家资质)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审查时,专家人数为多少
1、专家论证审查人数应不少于5人。详细解释如下: 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是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技术合理性。因此,参与论证的专家人数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以确保论证的质量和效果。 专家论证团队的组成应该多元化,包括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如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家。
2、专家论证不得少于5人,根据专家论证会的人员要求,专家组成员是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建各方等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4、专家论证会参加人员:(1)专家组成员: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库成员;(已删)②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③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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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3、需要的,高边坡项目的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先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再进行支护方案设计安全专项论证。专家应具有10年以上的高边坡项目设计经历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总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名。
4、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5、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2)专家论证审查:a)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建筑施工哪些需要开施工专家论证会?
1、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航道与铁路工程:如船闸阀门安装、四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和电力改造,以及高建筑幕墙安装、大跨度钢结构等,都可能需要专家参与论证,以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对于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或新材料项目,专家论证必不可少,以确保其可行性及施工风险的可控性。
3、专家论证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通常情况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而会议的主持人通常是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4、深基坑、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另外,还有部分工程也需组织专家论证,包括:1)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在进行施工项目时,对于涉及特定风险的工程,专家论证是必要的。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施工吊篮方案需要经过专家的严格论证和审查: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特别是地质复杂、地下管线密集的工程,如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挖掘。
建筑施工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及要求
1、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2、若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此会议。
3、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施工方案提出要求。专家:应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5、专家论证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通常情况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而会议的主持人通常是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深基坑专家论证
1、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有专门资质的设计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基坑局部挖深超过5米算深基坑。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4、深基坑工程 (一)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5、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
建设部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和实际运营规模,这些规定如下:对于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需要至少配备6名专职安全员,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则要求不少于3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安全员配备标准:如果是1万平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员、以及一个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发布时间: 202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