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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全文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有何规定?

1、具体规定包括: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年检合格。 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达到要求。

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国务院于2001年1月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倒》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予以废止。2018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等部门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什么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单位。《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法律分析: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1、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加强对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如下阐释:“实际施工人这个概念,想表达的内容是无效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里实际干活的人,为了区别有效合同施工人这个概念,所以管它叫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三种人,即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借名协议里面实际干活的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根据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什么措施

1、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3、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可以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9-27